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
第二条 中国体育彩票猜冠军彩票(以下简称猜冠军赛)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组织发行,辖内各省级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承办。
第三条 竞猜游戏应当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
第四条 猜冠军赛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彩票的,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者兑奖。
第2章 投注
第六条 冠军竞猜赛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的国际重要足球、篮球赛事为投注对象。购票者对指定竞猜项目的冠军结果进行投注。每个猜谜活动都设定了特定的门票数量。结果选项。
结果选项包括2种类型:
(1)“某队”:某队在本次猜谜活动中获得冠军。
(2)“其他”:不属于“某队”范围的队伍,将获得本次竞猜活动的冠军。
第七条 猜冠军赛的投注方式包括单项投注和复合投注,也可以进行复式投注。
如果购票者对所选投注项目选择一个投注结果,则为单注;如果选择2个或以上投注结果,则为复合投注。
购票者可以对所选结果进行多次投注,范围从 2 次到 99 次不等。
第八条 猜冠军赛每次投注额为2元。单张彩票最高投注额不得超过20000元。
第九条 因销售终端故障、通讯线路故障或彩票销售限额等原因导致投注不成功的,退还购票人的投注金额。
第十条 冠军投注赛投注单仅用于协助购票者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者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三章 奖项
第十一条 猜冠军赛的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彩票公益金分别按销售额的69%、13%、18%计算。彩票奖金中,68%为回扣,1%为调整金。
第十二条 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猜冠军赛有固定奖金。固定奖金是相对固定的奖金,在销售过程中根据投注金额等相关因素进行调整和变化。购票者完成某次投注时对应的固定奖金金额为投注获胜后的奖金金额,后续不可更改。调整变化的影响。
每笔有效投注的固定奖金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投注赛事开始销售前通过专门的计算机分析系统确定。
固定奖金的设定及调整变动通过销售系统等指定方式公告。
第十三条 竞猜赛应当设立调整基金。调整金由总销售额的1%和逾期未退票组成。专门用于弥补不可预见的奖金支出风险、补充奖池和进行奖金发放。
第十四条 竞猜赛设有奖池,奖池由竞猜活动中累计奖金与实际奖金的差额累积。当某场赛事累计返利大于实际中奖奖金时,余额转入奖池;当某场赛事累计返利奖金小于实际中奖奖金时,差额部分由奖池补足;如果奖池不足时,将使用调整基金进行弥补。调整基金不足时,从彩票兑奖循环基金中垫付。预付兑奖流动资金的,资金划入监管基金时优先偿还预付兑奖流动资金。
第十五条 冠军竞猜赛的奖池和调整基金按照竞猜对象类别进行管理。足球冠军投注赛和足球单场投注赛的奖池和调整资金统一管理,相互之间可以调整使用;篮球冠军投注赛和篮球单场投注赛的奖池和调整资金统一管理,相互之间可以调整使用。
第4章 抽奖
第十六条 冠军竞猜赛将在竞猜活动结束后根据实际赛事成绩进行抽奖。赛事实际结果以投注赛事组织正式公布的结果为准。后续赛事结果的变更不会影响原本确认的开奖结果。销售情况、抽奖结果等信息将通过销售网点、指定互联网网站等媒体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5章 获奖
第十七条 猜冠军赛的每笔有效投注均与相应的开奖结果进行比较。如果抽奖结果一致,则中奖。
第十八条 竞猜游戏销售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特别规定如下:
(一)若某投注赛事开始时间提前或推迟,则该投注赛事的冠军竞猜赛开始和结束销售时间将相应改变。若某投注赛事长期延期或赛事整体取消,则该投注赛事的猜冠军赛将停止销售,所有已售出的投注将按退款处理。
(二)某投注活动开始销售后,若该投注活动因故中断而无法产生有效的开奖结果,则冠军投注赛中所有已售出的投注,除已确定不中奖的投注外,将被取消。其余部分将作为退款处理。
(3)某投注赛事开售后,若某战队因任何原因退出,且退出时未参加该投注赛事的任何比赛,则在冠军投注赛中,涉及该战队的已售出投注将被视为退款。
某投注赛事开售后,若队伍因任何原因退出,且退出时该投注赛事至少已打完一场比赛(包括中断比赛和退出),则视为在锦标赛中投注比赛中,所涉及的球队不能获得已售出的投注。
(4)所有退票必须在60个自然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退票。
(五)竞猜游戏销售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可以根据投注等因素,拒绝某些大额投注、提前暂停或者停止对某种结果选项的投注。金额和紧急情况。提前停止本次投注赛事的所有投注。
第十九条 每张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得两次中奖。
第六章 奖品兑换
第二十条 竞猜中奖者应当自抽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兑奖的奖品将视为放弃,并纳入彩票公益基金。
第二十一条 中奖彩票是兑奖的唯一凭证。如果中奖彩票因污染、损坏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正确识别,则无法兑奖。
第二十二条 兑奖机构有权检查中奖彩票及中奖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领奖人应当配合。
第二十三条 伪造、变造中奖彩票,冒领奖金的,按照《彩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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